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材料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1-19 14:20) 点击:193 |
一、 存量房抵押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主债合同原件(如向银行贷款,即为《借款合同》) 4、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单位) 6、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 7、授权委托书(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为个人的,如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8、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9、房地产抵押合同 二、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原件 4、《借款合同》原件 5、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 8、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9、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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