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周汝东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伤害胎儿身体的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1-23 16:48)    点击:368

伤害胎儿身体的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伤害胎儿身体的,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倘若行为人故意使用药物或者其他器具伤害胎儿,旨在使该胎儿出生后成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或者造成缺乏四肢等严重残疾,事实上也造成这种伤害的(以下简称胎儿伤害),应当如何处理由于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而胎儿不是人,伤害胎儿的行为不符合伤害“他人”的要件,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存在障碍。然而,如果对这种行为不认定为犯罪,也有悖于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周汝东律师提供“抵押担保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周汝东律师,周汝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周汝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周汝东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衡水律师 | 衡水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周汝东律师主页,您是第21877位访客